土耳其外籍教师雇佣
在全球化影响下,教育机构中外籍教师的雇佣日益增加。因此,土耳其外籍教师数量显著上升。
希望在本国教育机构工作的外籍教师,若符合土耳其立法规定的必要条件,可获准雇佣。以下一般说明土耳其外籍教师雇佣的程序与条件。
1. 取得教育部预先许可的程序
依据第6735号国际劳工法第8条,对将在需要专业资质的教育服务中工作的外籍教师的工作许可申请进行评估时,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的预先许可。
在此情况下,国家教育部私立教育机构条例第29条规定了预先许可所需文件。依相关条例,拟指派为教师的外国人须提供下列文件:
相应领域学士学位原件的公证土耳其语译文及经认证副本,或替代证书及若文凭未载明领域时表明相应领域的文件;
表明在其本国取得教师资格的“师范/教学形成”证书的公证土耳其语译文及经认证副本,或官方机关出具的表明其已在该领域任教至少两年的文件的公证土耳其语译文及经认证副本;
高等教育委员会就外籍教师国外本科文凭或替代证书等效性出具的等效证书。
在《国家教育部所属部分学校合同指派外籍教师资质与选拔条例》中,规定了选拔外籍教师时须考虑的事项。因此,教师须
具有四年制本科学位或同等学历;
至少五年教学经验;
任教期间依其本国立法编制的报告中具有良好或非常良好的平均成绩;
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岁;
接受在土耳其的指派工作地点;
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在任何气候条件下工作(选拔后要求);
未受过行政及司法处罚。
依上述规定,拟在本国工作的外籍教师身份首先由国家教育部审查,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预先许可。将在国家教育部所属私立教育机构工作的外籍教师,在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前,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私立教育机构总局出具的表明外国人资质的事先许可。
2. 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请及评估
申请机构及外国人在工作许可请求方面须满足的评估标准如下。
申请工作许可的工作场所须至少雇佣五名土耳其公民。
工作场所实缴资本须至少100,000土耳其里拉,或销售总额至少800,000土耳其里拉,或上一年出口额至少250,000美元。
雇主向外国人声明支付的月工资须与外国人职责及能力相称。因此,向外籍教师支付的工资须至少为申请日有效最低工资的三倍。
居住在土耳其境外的外国人向居住国土耳其共和国代表机构申请工作许可。代表机构将这些申请直接转交部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征求相关机关意见后评估申请,对认为适当的外国人授予工作许可。该许可在取得工作签证及居留许可后生效。
本文审查土耳其外籍教师的雇佣流程。该流程需要技术性且全面的工作。因此,我们乐意协助您通过获取详细信息取得更有利结果并预防可能发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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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ma ÇİMEN 律师 (fatmacimen@hansu.av.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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