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撤销2021财年通胀调整的延期适用
宪法法院2023/105 E.及2023/208 K.号裁决(2024年1月16日官方公报公布)撤销了《税法通则》过渡性第33条在2021会计期间的适用。
裁决理由指出,该修订导致法律规范溯及既往的程度与法律安全原则不相容。
此项裁决对保留提交2021财年申报表的纳税人具有有利结果。
根据宪法法院裁决,在确定公司税税基时未进行通胀调整的纳税人,应评估依据《税法通则》第116至124条规定采取行动的优势与劣势。
宪法法院裁决全文请见此处。
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01/20240116-10.pdf
